首页 | 主题 | 图库 | 问答 | 文摘 | 原创 | 百科
历史 | 地理 | 人物 | 艺术 | 体育 | 科学 | 音乐 | 电影 | 信息技术 | 世界遗产
开放、中立,源自维基百科
2个分类: 數學小作品 | 集合论公理
一个类的所有元素所共同具有的、而且是这个类的元素所独有的性质(也就是说不是该类的元素就不具有该性质)通俗地称为该类的内涵。类的内涵与外延之间存在着直观的“反比关系”:“类的内涵越多,其外延越小;内涵越少,其外延越大”。
内涵公理 设P是一个性质,则。
内涵公理的含义是:满足一定性质的所有集合可以组成一个类。
注:最初的内涵公理是这样的:设P是一个性质,则。但这样将导致罗素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