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國會上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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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國會上議院,亦可被稱為參議院(英語:Canadian Senate,法語:Sénat du Canada),是加拿大立法機構的一部分。加拿大君主和加拿大國會上下兩院組成整個加拿大立法機構。加拿大國會上議院是位于首都渥太華的國會山莊。上議院的議員是由總理推薦後而被總督委任的。現在加拿大上議院有101位議員。加拿大政府於1965年立法,將上議院議員的強制性退休年齡定為75。 雖然在形式上,加拿大國會上議院的次序比加拿大國會下議院先,上議院的權力比下議院弱。雖然加拿大所有的法案都需要上下兩院通過才可以生效,上議院通常不會駁回下議院通過的法案,而且上議院不可以提出有關國家財政的法案。上議院可以説是一個加拿大政府的橡皮圖章。加拿大政府的機構不需要向上議院問責,而且總理不需要向上議院負責。 總理理論上可以委任上議院議員做內閣成員,但是下議院議員通常會被委任重要的内閣職位。但内閣通常通常都會包括「上議院執政黨首席議員」來協調上下兩院的議程。由1896年起,所有總理都是來自下議院。加拿大歷史上只有兩位總理是來自上議院,而且兩位都是臨時總理。
[编辑] 歷史加拿大上議院是根據英國政府通過的《1867年英屬北美法案》,在1867年7月1日成立。加拿大國會是仿效英國西敏系統,而英國的上議院是代表上流社會人士。根據加拿大國父,上議院的目的是使加拿大沒有「太多民主」。但是現在在很多加拿大的眼中,被委任為上議院議員是一些政治回報。而且,從1867年起,全國各區得到上議院議席沒有變。所以現在上議院議席與加拿大人口分配比率不均行。 在1992年,加拿大為了修改憲法舉行的一個公投。憲法被修改的一部分是有關上議院議員產生方法,限制總理選擇省政府提出的人選。而且,各個省份都會有相同數目的議員。但是這個修改沒有被通過。 現在在亞伯達省省選時,選民都有權選出上議院議員的人選。在法律上,總理沒有必要委任亞省選出的人。加拿大歷史上只有一位議員在1990年用這個方法稱為上議院議員。 [编辑] 成員現在,加拿大國會上議院有100位上議院議員和5個空缺的議席。 根據加拿大憲法,每個省份和地區可以得到一定數目的上議院議員。憲法把加拿大分成為四個地區(安大略省、魁北克省、大西洋省份和西部省份),每個地區同樣得到24個議席。 以下是根據加拿大憲法説明各省和地區可得的上議院議席 [编辑] 加拿大東部
[编辑] 大西洋省份
* 因為紐芬蘭與拉布拉多省在1949年才加入加拿大聯邦,憲法沒有把它放入任何一個地區内。 [编辑] 西部省份
[编辑] 其他地區
另外,1867年英屬北美法案規定所有上議院需要是年滿30嵗或以上的加拿大國民。還有,上議院議員亦需要有至少值$4000的土地和有至少值$4000的財產。這個規例的原意是因為上議院是保留給上流社會的人士。但是現在因為通脹,$4000也沒有什麽大不了。 在2005年,一個上議院議員的年薪是$119110。 [编辑] 上議院改革的政治議題現在,雖然有些黨派支持改革上議院,但是這個議題不是一個加拿大人覺得是最重要的政治議題。在下議院的兩個在野黨(新民主黨和魁人政團)支持廢除上議院,把加拿大立法機構實行一院制。而作為執政的保守黨支持一個「3-E上議院」。3-E是代表選出來的(elected),每個省份有相同代表的(equal),和有效的(effective)上議院。官方反對黨的自由黨沒有具體上支持任何改革,但是願意跟省份討論這個議題。 [编辑] 外部連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