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政府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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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主席設置於1925年7月1日,終止於1948年5月20日之中國正式行憲後,全名為國民政府委員會主席。國民政府主席隸屬國民政府委員會,與國民政府委員相同,為國民黨黨內要員或委員會委員互選選出。1928年起,國民政府主席為中國名義上的實際領袖。不過一般說來,其職權因人而異。1937年-1945年中日戰爭期間,中國宣佈為戰時政府,實際領導人則普遍認為是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的委員長蔣中正。
[编辑] 廣州1925年7月1日國民政府於廣州正式成立,國民政府委員會也同時運作。至1926年止,該委員會約略架構為設主席一名,委員若干人,該委員均由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選任。之後,再由委員中互推主席一人,常務委員5人。 [编辑] 寧漢分裂1927年4月16日-1927年9月20日寧漢分裂。武漢與南京兩地均設國民政府。在武漢方面,該委員會廢除主席,而在蔣中正主導的南京國民政府方面,除了保留主席一職、常務委員增為7名外,其餘選任制度均與武漢國民政府相同,而汪精衛、譚延闓、宋子文更是武漢國民政府常務委員兼南京國民政府常務委員。這種混亂情形直到1927年9月20日新南京國民政府啟動、武漢國民政府停止運作才結束。 [编辑] 訓政1928年2月3日至7日﹐中國國民黨二屆四中全會在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改組國民政府等議案。至此,由委員會及國民政府主席主導的南京國民政府政權組織形式漸趨完備,並一直維持至1945年國民政府解散為止。 雖說法令明定國民政府委員會擁有中國國政決策權,不過一般來說,蔣中正擔任主席期間,國民政府委員會之職能通常較為廣泛。事實上,1932年-1945年,蔣中正一直是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兼陸海空三軍總司令職務來行使中華民國元首統帥權力,而國民政府委員會主席僅是名義上的虛位元首。 [编辑] 國民政府委員會主席列表
[编辑]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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