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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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獨提起互联网,一般都是互联网或接入其中的某网络,有时将其简称为网或网络(the Net)。对互联网的使用人们称之为“上网”、“冲浪”、“浏览”及“漫游”,而使用互联网的人则称之为“网民”,网上朋友称为「網友」。
[编辑] 互联网的历史在1950年代,通信研究者认识到需要允许在不同计算机用户和通信网络之间进行常规的通信。这促使了分散网络、排队论和封包交換的研究。1960年美国国防部国防前沿研究项目署(ARPA)出于冷战地考虑建立的ARPA网引发了技术进步并使其成为互联网发展的中心。1973年ARPA网扩展成互联网,第一批接入的有英国和挪威计算机。 1970年,克罗克及其小组着手制定最初的主机对主机的通信协议,它被称为“网络控制协议”(NCP——Network Control Protocol)。这个协议被用于阿帕网,并且在局部网络的条件下运行稳定。 NCP诞生两年后的1972年,文顿·瑟夫(Vinton G.Cerf)获得了斯坦福大学电脑科学与电子工程的助教职位,他组织学生开展一系列有关新网络协议的专题讨论。通过这种方式,文顿·瑟夫终于完成了所谓“传输控制协议”(TCP——Transport Control Protocol)的初始设计工作。 1974年12月,文顿·瑟夫和同事正式发表了第一份TCP协议的详细说明。这份“互联网试验报告”中,他们还没有将“传输控制协议”(TCP)和“网络协议”(IP)区分开来。通过大量试验后,他们逐渐认识到,应该建立两个不同的协议,也就是今天互联网所使用的TCP/IP网络协议。 1977年,“阿帕”组织了一次大型网络互联试验,经过9.4万英里的传输,竟然没有丢失一个数据,TCP/IP协议的优越性体现无疑。 1983年1月1日,NCP被永久停止使用。从此,互联网上所有计算机必须遵守同一规则TCP/IP协议。 1986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NSF)建立了大学之间互联的骨干网络NSFnet,这是因特网历史上重要的一步。在1994年,NSFNET转为商业运营。1995年隨著網絡開放予商業. 因特网中成功接入的比较重要的其他网络包括Usenet、Bitnet和多种商用X.25网络。至此,互联网基本摆脱军方控制,并逐渐成为一种便捷的“民用”媒介。 1990年代,阿帕网退役。整个网络向公众开放。在1991年8月,在蒂姆·伯纳斯-李(Tim Berners-Lee)在瑞士创立HTML、HTTP和欧洲粒子物理研究所](CERN)的最初几个网页之后两年,他开始宣扬其万维网(World Wide Web)项目。在1993年,Mosaic网页浏览器版本1.0被放出了,在1994年晚期,公共利益在前学术和技术的互联网步增长。1996年,“Internet”(因特网)一词被广泛的流通,不过是指几乎整个的万维网。 20世纪90年代开始,商业机构开始大举介入互联网,从而进一步推动这一民用化趋势。 其间,经过一个十年,因特网成功地容纳了原有的计算机网络中的大多数(尽管像FidoNet的一些网络仍然保持独立)。这一快速发展要归功于互联网没有中央控制,以及因特网协议非私有的特质,前者造成了因特網有机的生长,而后者则鼓励了厂家之间的兼容,并防止了某一个公司在因特网上称霸。 因特网的成功,可從“Internet”这个术语的混淆窺知一二。最初,互联网代表那些使用IP協定架設而成的網路,而今天,它則用來泛指各種類型的網路,不再侷限於IP網路。一個互联网(internet,開頭的「i」是小寫字母)可以是任何分離的實體網路之集合,這些網路以一組通用的協定相連,形成邏輯上的單一網路。而因特网(Internet,開頭的「I」是大寫字母)專指美国的前身為ARPA网、使用IP協定將各種實體網路連結成此單一邏輯網路。“因特网”這個來自“Internet”的译名,“Inter”音译为“因特”,“Net”意译为“网”。 [编辑] 互联網技术和协议[编辑] 互联网相关协议有关互联网的协议可以分为3层:
[编辑] 接入技术網路連接技術(Internet接入技术)是用户与因特网间连接方式和结构的总称。任何需要使用因特网的计算机必须通过某种方式与因特网进行连接。因特网接入技术的发展非常迅速:带宽由最初的14.4K发展到目前的10M甚至100M带宽;接入方式也由过去单一的电话拨号方式,发展成现在多样的有线和无线接入方式;接入终端也開始朝向移动设备发展。并且更新更快的接入方式仍在继续地被研究和开发。 根据接入后数据传输的速度,Internet的接入方式可分为宽带接入和窄頻接入。 宽带接入:
窄頻接入:
[编辑] 网络应用技术网络应用技术在此指称所有与网络应用相关的技术。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网络应用的多样化,以及硬件设施的飞速发展,网络应用技术也向着更多样、更复杂的方向发展。网络应用技术可能可以概括为以下这些技术,这一概括可能并不准确,其主要目的在于罗列与网络应用相关的技术。 参考目录:Category:网络应用技术
Web技术是最常用的网络应用技术,它是用户向服务器提交请求并获得网页页面的技术总称。这一技术可以分为两个发展阶段,俗称Web1.0和Web2.0。第一阶段多是属于一些静态应用,例如获取HTML页面,或者与服务进行简单的交互,比如用户登录,查询数据库,提交数据等(这些应用也被称为Web1.5)。第二阶段更强调用户与网络服务器之间的互动性,甚至于网络应用程序。事实上,Web2.0并不是一个技术标准,它可能使用已有的成熟技术,也可能使用最新的技术,但必须彰显互动概念。
[编辑] 互联网安全经过多年的发展,互联网已经在社会的各个层面为全人类提供便利。电子邮件、即时消息、视频会议,网络日志(blog)、网上购物等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一种生活方式;而基于B2B,B2C等平台的电子商务,跨越洲际的商务会谈以及电子政务等等为商业与政府办公创造了更加安全,更加快捷的環境。但是随之而来的不全是正面的影响,垃圾邮件、网络蠕虫病毒、恶意代码、恶意程序等等也影响者人们的正常生活。 [编辑] 病毒互联网给病毒传播提供了非常快速迅捷的通道计算机感染病毒,病毒的破坏能力也因为网络的四通八达大大的加强。最近几年,特别是进入21世纪因为微软公司视窗操作系统和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的安全漏洞,已经使全球多家公司蒙受巨额经济损失和上亿台计算机丢失数据。计算机病毒比上个世纪更具有伪装性和感染能力,而且从被动传播向主动进攻转化。它们甚至具有了部分人工智能,可以判断目标计算机是否已经感染,是否有防病毒监控程序,甚至可以主动终止这些监控进程。 [编辑] 恶意代码恶意代码是嵌入到网页的脚本,一般使用Javascript编写,受影响的也是微软视窗系统的IE浏览器。它们在未经浏览者同意的情况下自动打开广告,开启新页面,严重影响浏览者的正常访问。除此之外,它们还通过系统调用修改浏览器的默认主页,修改注册表,添加系统启动程序,设置监视进程等。普通用户对这些代码基本束手无策,极端的办法是重新安装系统。 [编辑] 恶意程序恶意程序是从恶意代码发展出来的一种基于插件技术的计算机程序,不同的是它们可能根本不需要可执行文件,只需要若干的动态链接库文件(文件后缀是dll)就可以借助windows系统正常工作。 这类程序可能是用户无意识安装到系统中,也可能是自动被安装的。它被安装到系统中,随操作系统启动,一般这类程序除了工作进程还会有守护进程,如果发现主进程被删除或者重命名,守护进程会自动生成一份新的拷贝,所以很难卸载,即使表面上卸载掉了,下一次系统启动还会重新出现。 恶意程序从表现上看不算是病毒,因为它并没有破坏性,不会危机系统,只是出于商业目的,属于商业行为。但是它严重影响了计算机用户的使用,而且如果编写不当很容易导致系统运行变慢、性能下降,甚至给黑客留下后门。所以大部分软件把他们当成病毒处理。 [编辑] 网络文化[编辑] 互联网普及率截至2005年﹐互联网普及率最高的國家為紐西蘭(76.3%);第二至第五位分別是冰島(75.9%),瑞典(74.9%),丹麥(69.4%)及香港(69.2%)。[1] 2006年時,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调查显示截至2005年底,宽带上網(Broadband)普及率的前五名分別為冰島(26.7%)、韩国(25.4%)、荷蘭(25.3%)、丹麥(25.0%),以及瑞士(23.1%)。而美國在所有工業化國家排名第12位。 截至2007年3月,中国上网人数达到1.44亿,其中宽带上网人数为9700万。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于2007年7月18日发布了《第2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6月底,中国上网人数达到1.62亿人,宽带上网人数为1.22亿人,手机上网人数有4430万。互联网的普及率达到了12.3%,上网电脑共6710万台,比2006年末增长了770万台。 [编辑] 网络文化網路文化是指在網路上發展出來的特有文化及行為。
[编辑] 网络封锁网络封锁是指个别政府或者机构处于政治或者经济的原因,通过技术手段限制对某些网站或者服务的访问。 例如在一个公司里,为了防止员工在上班时间访问网站导致劳动效率大幅度下降,公司的网络管理员会封闭来自目标服务器的80端口服务,这样几乎所有的Web服务都会瘫痪,公司的员工就不能在上班时间访问WEB页面。一方面降低公司互联网接入的流量,另一方面可以让员工安心工作。 在某些国家,政府认为有些消息不能散布到大众中,所以他们通过技术手段封锁国外一些站点的地址或者通过域名服务设置,使这些网站的域名得不到正确解析而返回错误信息,或者通过大型的核心交换设备过滤流经的信息。 [编辑] 主要技术和形式
[编辑] 主要对策
[编辑] 网络内容审查网络内容审查是一种对网络承载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对部分内容进行过滤、删除、关闭等行为,内容审查通常伴随对相关人员与组织的行政处理。网络审查主要针对危害国家安全、侵犯版权与个人隐私、通过网络进行违法活动以及对不道德的行为进行宣传和教唆等行为。许多国家都有相关立法,并且在政府设有相关部门进行监控和管理。在中国,公安部门、国安部门及新闻宣传等部门联合承担相关行政权责,并辅以防火长城等技术手段对网络活动进行严密监控。然而对网络内容的审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言论的自由,在何种程度上、采取何种手段进行网络审查一直是争议的话题。 [编辑] 相關條目[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外部链接 |


